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加强全省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加强
全省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粮展发〔2017〕77 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韩城市粮食局,局属各单位,陕西粮农集团:
粮食安全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做好全省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稳定,是维护全省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和必然要求。为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保安全、再谋发展,以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突出“两个重点”、守住“四条底线”,统筹粮食流通各环节、各方面工作,全面夯实粮食系统安全基础,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统领,把粮食系统安全作为一个整体,统筹抓好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各环节工作和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战略底线和“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行业安全工作底线,梳理排查粮食系统安全风险和隐患,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构建粮食系统安全长效机制。
坚持压实责任、依法问责。全面厘清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各级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机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粮食系统安全各项工作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三)主要目标。在全省粮食系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建立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基础稳固、保障有力、协同联动、廉洁高效的粮食系统安全体系,确保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不发生粮食供应脱销断档和价格大幅波动,不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塌方式腐败等系统性安全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四)层层夯实储粮安全责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建立健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政策执行主体、粮油仓储单位职责明晰、分工负责、有机统一的安全储粮责任体系,逐级传导、层层压实安全储粮的在地监管责任、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库点)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具体保管责任落小落细、到岗到人,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省级事权粮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起主体责任。
(五)严格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扎实开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培训,科学组训,严格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实现对各级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所有仓储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要把培训过程作为加强管理的过程,按照“边培训、边贯彻”的原则,将培训内容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推动“一规定两守则”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的落地,使从业人员切实做到应知应会应责。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的各项要求,对现行制度逐项修订完善,缺项的尽快建立健全,确实把“一规定两守则”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各层级、各环节、各相关岗位和人员,确保粮食储存保管规则严格执行到位,安全储粮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六)建立健全储粮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关口前移、源头管控,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全面辨识和确认储粮安全风险点,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和监管责任;积极采用绿色生态储粮、信息化监控技术,大力推广粮库自动化作业,提高库存安全水平。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常态化开展春、秋两季粮油储存安全大检查,完善检查方法、措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及时发现整治储粮安全隐患,不断夯实仓储管理及安全储粮基础。突出重点、专项治理,以问题为导向,找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储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使安全储粮水平有质的提高。认真做好季节性储粮安全风险防范,采取切实措施,密切监测粮情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灾情预警和防汛排涝,确保粮油安全度夏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