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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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1-30 11: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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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面总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主动公开信息详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与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相关状况,剖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明确后续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立足粮食和物资储备核心职能,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服务效能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健全工作机制,为全省粮储事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与公众参与保障。

(一)主动公开。一是聚焦核心职能精准公开。围绕粮食收储、物资储备、优质粮食工程等重点工作,构建“政策+动态+数据”全链条公开体系,重点公开夏秋粮收购政策及网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陕西好粮油”公用品牌建设等信息,通过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在中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提升信息传播的针对性与覆盖面。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精准发力。针对粮食收购价格、成品粮油市场价格、粮食收购进度等公众高频关注领域,定期发布权威信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规范留言办理流程,切实提升答复的及时性与精准度。三是重点领域公开全面深化。持续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推动公开范围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审核标准,将政治把关、法律合规审查、保密审查贯穿信息公开全过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合规。采用“人工+智能”双重监测模式,常态化开展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巡查整改,及时纠治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守住信息发布安全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迁移,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开展ICP地址变更、网站SSL认证、三级等保备案及测评等工作,平台服务能力与安全防护水平同步升级。在全国“两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全年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持续发挥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积极组织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实操能力。强化网站栏目常态化监测,确保平台运行规范、服务高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新媒体宣传类型不丰富、公众互动沟通效能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创新宣传载体,积极运用短视频、“一图读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传播内容,提升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二是聚焦公众核心诉求,完善留言反馈机制,提升回复质量,强化政民互动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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