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24 17:20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为全省粮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和舆论保障。

(一)主动公开。一是做好重点工作宣传。聚焦储备安全核心职能,以夏秋粮收购、优质粮食工程、“陕西好粮油”品牌建设等工作为重点,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报刊、网络等渠道充分宣传报道,先后在新华网、人民网、陕西新闻联播等中省媒体平台刊发新闻110余篇。二是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粮食收购政策发布,定期更新粮食收购进度、主要粮食品种收购价格等统计监测数据,正面引导市场预期。三是做好重点信息公开。持续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信息等重点内容予以公开。今年发布政务微信发布754条,政务微博63条,网站工作动态280期;价格监管信息94期,收购进度58期,处理政民互动9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流程,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审查到位,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采取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局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内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局网站迁移集约化平台工作,进行了网站ICP备案和SL认证,优化功能与布局,视觉效果更加简明,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网站服务的期待,有力增强在线履行职能的能力。按时完成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季度检查整改及结果上报;按要求完成《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填报发布工作、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系统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信息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策业务、技术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决策预公开力度不够、网站搜索结果不完善、新媒体联动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健全完善决策预公开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畅通意见征集渠道。二是优化网站搜索功能,根据用户需求调整,实现搜索结果分类展现。三是加强新媒体联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对局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进行及时转载,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