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11610000010802840Y/2010-00041 | [ 主题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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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效力状态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0-03-22 |
姚增战同志在2010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姚增战同志在2010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9日
同志们:
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2010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既是一次常规的例行检查,也是对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成果的一次检验和巩固。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真正收到实效,我代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粮食库存检查是稳定粮食流通市场,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2009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国内经济和粮食流通在经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严峻形势下,实现了企稳向好的局面。我省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六年丰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总产量稳定增加,各类粮食库存充裕,粮食购销经营活跃,市场粮价基本稳定。但是,长期以来,我省粮食一直处于产销紧平衡的状态,粮食人均占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粮食的消费量增长较快,呈现产不足需、缺口越来越大的状况。随着人口增长、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日趋严重,加上我省粮食供需区域性、结构性矛盾突出,粮食流通市场供求平衡的压力日益加大。一方面,粮食库存呈下降趋势,人均占有量逐年减少。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粮食消费呈现出刚性增长。此外,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粮食安全面临严峻考验。因此,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粮食供给,特别是短缺粮食品种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粮食库存特别是储备粮库存的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形成粮食库存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急需时调的动、用的上,充分利用现有库存粮食资源,稳定粮食流通市场,确保粮食安全。
其次,粮食库存检查还是履行政府职能,实现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工作与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职能转变不到位。他强调:我们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要努力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近年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下,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管、检查和服务是我们粮食部门必须花大力气做好的工作。对此,我们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粮食库存检查作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行政职责,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组织了多次粮食库存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了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不少问题,特别是通过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各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摸清了储存在我省的粮食实物、账务、质量等详情,政府职能得到了体现和强化。对少数粮食企业在库存管理方面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引导他们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全面整改,各地粮食库存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力提高了行政管理部门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公信力,提升了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粮食库存检查也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体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对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新时期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具体体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我们提供了依法管粮的依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从工作制度、工作分工、工作纪律、职能权限、工作程序、处罚设置等方面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各方面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规范了粮食库存检查的主要内容、具体方法、实施步骤和责权范围,客观指导了粮食经营企业如何为国家藏好粮、保好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通过库存检查工作来实现管好粮、用好粮,为稳定粮油市场、保障粮油供应、实施国家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条例》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粮食库存检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粮食库存检查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要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运用《办法》做好自查、复查和抽查工作的同时,还要把国家的政策带到地方、带到基层,通过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依法管粮,推进依法行政。
二、把握重点,扎实做好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要根据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整体安排和部署,从我省实际出发,扎实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此次库存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
一是要明确工作任务。此次库存检查工作的任务是:检查存储在我省境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粮食仓储管理情况。可以说,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任务非常艰巨,责任重大。要在1个多月内完成各项工作,我们必须齐心协力,认认真真地抓好检查的每个关键点,确保不出纰漏。
二是把握好工作重点。此次检查的对象一是承担政策性粮食业务的粮食企业,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此次检查粮食的性质包括各级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以及商品粮;检查重点是粮食库存实物、账务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各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以及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粮食仓储管理情况。各地要根据检查对象,把握检查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要熟悉和掌握突出特点。此次检查与往年查库相比,突出特点有五点:
1、自查汇总的方式不同。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区、市)、市(区)、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中储粮管理机构共同汇总,逐级上报。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中储粮管理机构汇总上报。
2、此次检查新增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各地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负起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维护我省粮食行业和谐稳定。
3、与去年查库相比,程序中虽然去掉了市级普查环节,但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并未弱化。
4、重视整改,要求借鉴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做法经验,接受社会监督。
5、质量和卫生扦样工作结合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进行。
各地要抓住今年库存检查的突出特点,借鉴历年检查做法尤其是2009年清仓查库经验,扎实抓好落实。
四是抓好具体工作。结合以上特点,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1、督促各地尽快成立工作机构,指导各地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区)、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辖区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对这次库存检查能否顺利实施、确保检查工作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市(区)、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配;市、县要认真传达落实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尽快完成各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2、指导各地全面做好企业自查、省级复查以及汇总整改等各项工作。此次检查从现在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为工作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和汇总整改等5个阶段进行,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检查的每个关键点,早动手、早准备。在工作准备阶段,备齐相关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检查工具;在企业自查阶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复查、督察做好准备;在省级复查和配合督察阶段,应尽早落实人员和车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坚持做到整改贯穿始终。
三、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库存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共同完成库存检查任务。此次检查,我省成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局、农发行、储备粮管理公司为成员单位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库存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地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各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层层负责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政府管好粮食是各级粮食、财政、农业发展银行和储备粮管理系统共同的责任和任务,粮食库存检查作为一项全国同步、全盘推进的工作,需要各级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希望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形成整体合力,扎扎实实把库存检查工作的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做好做实,确保质量和进度,共同完成好库存检查任务。
(二)严明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查库工作规范进行。参加库存检查的各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明库存检查工作纪律,确保查库工作廉洁规范地进行。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库存检查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对参加这次查库的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要求他们坚持原则,严格要求,遵守纪律,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正常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各储粮单位要真实反映情况,严禁伪造、篡改粮库数据和统计、会计帐表。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库存检查的相关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增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库存检查取得实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把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安全作为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八个方面的工作之一进行了强调。我们虽然已实现了粮食连续6年增产增收,但面临的经济形势仍极为复杂。粮食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始终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充足可靠的粮食库存是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准确全面的粮食库存信息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因此,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历来具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库存检查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让政府心中有数,让群众感到满意。
同志们,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全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巩固2009年清仓查库成果,进一步提升粮食流通工作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级有关部门再接再厉,发扬去年清仓查库的优良作风,圆满完成201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任务,把我省粮食库存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