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增战同志在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0802840Y/2009-0002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效力状态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09-06-12

姚增战同志在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09-06-1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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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增战同志

在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610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最近视察我省夏粮生产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指示,省粮食局和省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召开这次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传达全国部分粮食主产区小麦收购座谈会议精神,分析今年的夏粮生产和收购形势,安排部署全省夏粮收购工作。随后省农发行袁云涛副行长还要就搞好夏粮收购资金供应工作作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当前粮食购销工作形势,就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国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受国际市场农产品需求萎缩、价格回落、出口受阻以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内需减弱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农业生产效益下滑,农民工就业数量与收入出现“双下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困难加大。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是保证市场供应的基础,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做好农产品生产流通工作,对于保增长、扩内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首先,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是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粮食流通部门工作重点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农民持续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针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就进一步做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收储、流通以及进出口调控等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袁纯清省长在视察三夏工作时,对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具体安排。夏粮收购既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农产品收购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精神上来,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只有组织好夏粮收购,才能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只有让农民的余粮卖个好价钱,才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确保国家和省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各级粮食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保证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从全国来看,夏粮丰收,小麦产销基本平衡,略有节余。从我省来看,小麦是我省粮食消费的主要品种,是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资。目前市、县两级储备规模还没有全部到位,销区社会粮食库存薄弱,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制度也没有完全得到落实,粮食经营者的商业周转库存明显下降。因此,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本地区粮食供需形势,为政府当好参谋。要充分利用新粮集中上市的有利时机,充实地方粮食储备,指导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尽可能多地掌握粮源,充实库存,以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

第三,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发展粮食产业,搞活粮食流通,确保粮食安全。实现这个目标的根本途径,就是扩大粮食购销业务。近年来,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改制后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已实现赢利。实践证明,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只有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利用自身的优势,努力开拓市场,才能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一味的等待观望就会坐失发展良机,最终被淘汰出局。因此,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把落实好国家和省上粮油收购政策,把搞好夏粮收购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正确分析、准确把握收购形势,集中精力,加强指导,强化服务,确保夏粮收购的顺利进行,真正使国家和省上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推动粮食经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的新政策和粮情

一是准确把握今年的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政策。近,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达了《关于印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决定继续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主产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出台了新的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这将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预期,稳定掌握调控粮源,更好地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虽然我省不属于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范围,但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大幅度提高,将对我省夏粮收购市场的价格预期甚至粮源流向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目前,我省渭南东部各县的小麦已开秤收购,价格中级以上也达到了0.87元,与国家的小麦托市收购价格基本持平。从油菜籽收购政策看,我省今年已被列入国家17个承担油菜籽托市收购的省份。具体政策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今年的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85元。托市收购期限为~9月底。执行主体:一部分是中储粮系统商地方粮食部门和农发行提出并确定的中储粮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所收购的油菜籽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后转入国家临时储存食油。另一部分是由省政府审核确定3~5户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中央财政给予委托企业每市斤0.10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如果油菜籽市场价格回升到每市斤2.00元以上则停止补贴。经省级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承担油菜籽托市收购的5户企业已经确定,并在网站上对社会进行了公布。这项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工作和“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必将对我省今年的油菜籽收购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粮食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政策,精心指导,确保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分析把握好今年的夏粮生产和市场形势。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全省小麦播种面积为1719万亩,比去年增加9万亩,预计小麦总产80亿斤左右,比去年减产3%-4%,仍然是一个好的收成。从目前已收获碾打的情况看,东部地区的小麦产量有所增加,但平均单产减少,质量也较去年普遍下降一个等级,以四级、三级小麦居多,部分区县的三级小麦比重约占三分之一,不完善粒偏大,粮情相对复杂。从全国其他小麦主产区看,据国家粮食局召开的部分主产区小麦收购工作座谈会分析,9个小麦主产省统计的小麦播种面积为30022万亩,比上年增加66万亩,预计小麦总产2050亿斤,增加3亿斤。9省小麦产量大体占全国总产量的87%以上,可以反映全国小麦生产的基本形势。其中:河北、江苏、安徽、湖北、四川5省增产,山东、山西、河南和我省略减产。初步测算,扣除农民口粮、饲料、种子用粮后商品量预计约1127亿斤,同比增加6亿斤;收购量预计约1157亿斤,同比增加94亿斤。因此,综合分析,尽管今年我省的粮情比较复杂,小麦总产有所减少,但全国夏粮有望增产,对做好今年我省的夏粮收购工作仍有较好的物资基础。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

为了确保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前几天省粮食局和省农发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当前,我省夏粮收割进展迅速,东部地区的夏粮收购工作也已陆续全面展开。各级粮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动员起来,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早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或者通过召开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我省今年继续实行随行就市敞开收购夏粮的政策和国家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态势,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朋友、粮食经纪人和收购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积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抓紧腾仓并库,整修仓房,做好仓容准备;及早检修磅秤,备好检测仪器和各种收购器材,为收购入库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搞好对收购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政策、业务水平,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为售粮农民服务。

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积极推广使用小麦硬度仪。今年是执行国家《小麦》新标准的第二年。新的《小麦》标准是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新标准增加了小麦硬度指标。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实施新〈小麦〉国家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贯彻实施新标准的宣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带头严格执行新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小麦类别、等级和其他质量指标的检验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新《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定等。

针对今年小麦品质复杂、等级差异较大的新情况,各地要指导收购企业坚持仪器验粮、以质论价,确保客观公正。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超标的,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要大力提倡使用小麦硬度仪。要坚持依质论价政策。既要防止人为压级压价,超标准扣水扣杂,也要防止随意放宽质量标准,抬级抬价,收人情粮等,绝不允许给农民打白条和代扣各种费用,绝不允许压级压价、克斤扣两、坑害农民的现象发生。对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必须整晒达标后再入库。特别是水分、杂质、不完善率超标需减量减价的,必须在收购码单上填写清楚,让卖粮农民放心。要加强对夏粮收购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能严格执行政策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是要继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收购主渠道作用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对保证粮食市场供应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和对市场的示范引导效应,指导入市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做到政策公布、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主动帮助农民掌握政策精神,了解市场行情,让农民交上“放心粮”、“明白粮”。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带头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和有关质量标准,指导企业带头坚持仪器验粮,客观公正地做好小麦类别、等级和其他质量指标的检验认定,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要帮助企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解决改制遗留问题,完善收购贷款条件,提高银行资信等级,协调落实收购资金,增加粮食收储能力,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要督促企业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尽可能地为售粮农民提供便利。

需要强调的是,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在管理好库存粮食储备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经营工作,进一步搞活粮食购销,积极入市收购,增加和延伸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最大限度地多收购粮食,让种粮农民从粮食价格上涨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要积极扩大代购代销业务,发挥信息和经营网络优势,代售农民手中余粮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防止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是要引导和鼓励多元收购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粮食。近年来,随着粮食收购市场的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的特点,多元主体已经成为粮食购销活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鼓励支持有资质的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参与竞争,搞活流通。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的跟踪监测,正确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为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发挥各类经济主体在搞活粮食流通中的积极作用,为农民售粮提供方便。同时,要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培训和监管,提高粮食经纪人的组织性和规范化管理。夏粮收购前,要以县为单位,举办农村粮食经纪人培训班,学习掌握必要的粮食收购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其遵纪守法、为农服务意识。对收购量超过政策规定的粮食经纪人,要将其纳入收购许可管理范围,督促他们及时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五是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充实市、县粮油储备。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2009年地方粮油储备要按规定规模全部落实到位”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充实各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确保全省地方储备粮油规模任务的完成。当前,国内市场粮源充裕,加之新粮集中上市,市场价格平稳,食用油市场已逐步走出低迷,呈现稳步上涨趋势,但价格水平总体对收储有利。因此,各地要抓住夏季粮油上市和国家出台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的有利时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计划及时充实市、县粮油储备,确保在今年年底前落实到位。在具体操作中,要按照不抬高、不打压市场的原则,适当调控收储节奏,确保市场粮油价格基本稳定。

六是要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妥善落实好收购资金。会前,省局就今年夏季粮油收购信贷资金规模问题与省农发行进行了座谈协商。从资金总规模上,完全能够满足全省的夏季粮油收购需要,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尽快资金到位,尽快开展收购工作。会后,市、县粮食部门及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农发行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争取农发行的资金贷款支持,落实好收购资金。对于目前改制尚未完全到位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各地粮食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完成改制工作,确保在今年夏粮收购前取得贷款资格开展夏粮收购,如果在夏粮收购前确实无法解决到位的,粮食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与农发行协调由当地政府指定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点,不得出现空白。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认真分析当地夏粮生产形势,根据夏粮产量和商品率提前做出收购计划,及时向当地农发行申请收购资金贷款规模。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资金的监管,督促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认真执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收购资金纪律,维护粮食收购资金的安全,不得出现挤占和挪用。

七是要加强粮食收购进度统计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收购进展情况。粮食统计工作是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及时掌握粮食收购进度和价格变化等情况,是我们分析问题的基础,也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和指导,督促辖区内各类粮食收购企业,特别是新增企业和跨区域收购企业,建立健全粮食经营台账,及时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相关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完整,及时、全面,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逃避和拒不履行统计义务的收购者,要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夏粮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夏粮收购在即,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讲政治,讲大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指导协调,落实各项措施,维护夏粮收购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大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为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省局下发了关于夏粮收购期间加强粮食监督检查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新小麦标准为重点,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跨区域收购没有在收购地粮食主管部门备案、或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要采取措施,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违反粮食收购政策,不执行国家新标准,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特别是压级压价、抬价抢购、短斤少两、不及时兑付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现象,一经发现,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强化粮食统计执法监管职能,对逃避和拒不履行统计义务的收购者,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纠正和处理。要做好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核定工作,督促粮食收购和加工企业承担必要库存量义务,加强对最低最高库存量的监督检查。各级粮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售粮农民的举报和投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涉粮案件,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夏粮集中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夏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粮食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深入到夏粮收购第一线,督促指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还要帮助基层粮食企业解决收购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增强敏感性,注意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于粮油收购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夏粮收购期间,省粮食局将和省农发行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收购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是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工作。今年汛期已到,部分地区出现了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对粮食企业的设施和储粮安全造成威胁,加之当前粮食企业库存较高,夏粮收购即将开始,储粮安全和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国家粮食局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今年的粮食行业防汛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省局也将结合我省实际下发通知,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抓紧制定防汛预案,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夏。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储粮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高度关注存在储粮安全问题的企业,及时消除储粮安全隐患。重点抓好政策性粮油的储存安全。要督促粮食仓储企业贯彻落实好国家粮油储藏各项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储粮。

同志们,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收购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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