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粮发〔2023〕4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宝鸡、咸阳、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21日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
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营商环境,深化全行业“放管服”改革,有效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作用,不断培育和激发粮食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振粮食市场信心,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部署安排,结合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安排部署,突出服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战略部署,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统一、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完善机制制度,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全行业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谱写全省粮食和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助力赋能。
(二)工作目标。加快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粮食经营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为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推动全系统干部思想观念加快转变,全面提升全行业营商环境保障服务水平,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市场活力明显增强,为提升陕西省营商环境便利度做出积极贡献。
突破一批短板弱项。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加快突破发展瓶颈,缩小与行业间差距。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共享、数据归集达到质的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跨境粮食交易便利化稳步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完善一批改革举措。坚持高标准、优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军粮供应站代供点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规范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办理程序。落实粮食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基本完善,依法执法综合效果逐步显现。
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坚持扬优势、锻长板,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第二轮优质粮食工程深入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企业遴选实现公平公开。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2023年陕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相关举措。编制军粮供应站代供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完善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办法,督查指导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和落实清单管理全覆盖。(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牵头,省军粮供应中心配合;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二)优化粮食市场准入服务。加强粮食市场主体动态监管,及时推动政策“废改立”,做到涉企政策精准透明、方便兑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粮食储备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落实粮食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省局安全仓储和执法督查处牵头,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四)深化粮食市场监管服务。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互联网 监管”流程规范,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原则上所有日常涉粮企业行政检查都应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制定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细则,加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完善奖惩措施。积极探索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省局安全仓储和执法督查处牵头,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五)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强化依法行政,加快编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粮食市场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依法执法,加快制定《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陕西省粮食裁量权基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粮食领域行政处罚质量效果。(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人事处<离退处>、安全仓储和执法督查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在粮食行业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严格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对涉粮食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牵头,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七)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反馈线索转办督办,加大信访和举报线索办理力度。认真落实《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政策性粮食监管的积极性。健全涉粮经营自然人和法人救济制度,完善涉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提高法治保障服务水平。(省局安全仓储和执法督查处、办公室<法规体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八)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评估。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分工方案,统筹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梳理评估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推动亮点宣传和问题整改。(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九)用好“陕企通”等全省统一政策发布平台。加大涉粮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分类推送信息。建立对已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落地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提升企业对政策服务的感知度和满意度。(省局信息宣传处、办公室<法规体改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相关处室配合;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依法治理。加大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力度,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推动粮食行业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依法治理,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安全仓储和执法督查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研究部署重点任务。省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承担日常工作,按照局党组部署安排,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各任务牵头处室要切实扛起责任,会同相关处室抓紧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和进度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加强衔接,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扛起责任,细化重点任务,组建专班推进,逐项抓好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督导监测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任务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以问责利器倒逼活动效果落实。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参加1次“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体验窗口服务,查找办事堵点,现场解决问题。建立复制推广机制,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培育和发掘经验典型,以复制推广引领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建立评价考核机制,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相关处室、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和粮食行业营商环境评价,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发挥宣传作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自媒体等各类舆论宣传机构作用,加强全行业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情况、亮点工作、典型做法等,营造开展粮食和储备行业营商环境突破年的深厚氛围。各牵头处室、各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法规体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