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宝鸡、咸阳、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局属有关单位,陕西粮农集团,各有关单位:
2022年,按照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陕西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陕粮规发〔2022〕92号),各地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在绿色仓储、产业发展、节粮减损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为切实推进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申报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粮食绿色仓储提升
以实现绿色储藏保质保鲜、药剂使用减量增效、仓储作业环境友好为目标,支持粮食仓储企业选择应用制冷控温、内环流控温、气调储粮和平房仓横向通风集成等绿色储粮技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开展仓房气密、保温隔热等功能性升级改造,优化粮食接发和清理除尘设施设备,提高收储环节粮食品质保障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高标准粮仓。对仓容不足、确需建设的给予适当支持。
(二)粮油产品品质提升
以提升粮油品质、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实施全链条品质提升和多业态融合发展,开展生产加工技术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提升改造,推广应用粮油适度加工技术,升级改造低温或准低温成品库等,提升工艺产能和产品品质。支持具有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粮食产业项目。支持在粮油加工薄弱地区开展成品粮油加工能力提升建设。支持粮食企业应用自主研发的先进适用粮机装备。
(三)粮食公共品牌建设
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的思路,支持“陕西好粮油·延安小米”等公共品牌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标准化生产、科技化支撑、品牌化营销为手段,开展品牌媒体推介、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制定质量标准、组建产业联盟、规范使用标志、加强产品营销等。鼓励培育“中国好粮油”“陕西好粮油”产品。
(四)粮食节约减损行动
以节粮减损为导向,支持实施农户科学储粮项目,为种粮农户推广科学储粮装具,普及科学储粮技术。支持开展粮食产后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五)粮食质量追溯提升
支持创建国家西北监测中心建设,开展实验室新建、扩建和设施改造提升,打造“智慧实验室”,提高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探索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好粮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涉粮业务领域须经营1年以上,并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
(二)应为在建项目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在建项目投资额完成率不超过70%。应具备必要的审批手续,包括项目备案(或核准)、规划、土地(土地证或预审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租赁房屋的,应提供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项目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须包含项目的详细预算。
(三)粮食绿色仓储提升项目须应用一项以上绿色储粮技术,明确具体采用的技术工艺及所要达到的参数指标。粮油产品品质提升项目应清晰说明拟采用的工艺、实施的技改内容、应用的新技术、更换的设备及型号数量等,明确改造后产能产值、优质粮食增加量等指标。
(四)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局确定的绿色仓储标准化试点单位、“中国好粮油”产品企业、已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的粮油加工企业、未支持过的区县和单位等。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三、申报材料
(一)市级单位应按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模板”(附件1)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单位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模板”(附件2)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附相关附件。
(二)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主要包括:
1.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文件
2.项目土地及其他必要的手续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开工项目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