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农发行各设区市分行、省行营业部:
2010年秋粮收购工作即将展开。为认真贯彻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充实各类粮食库存,促进农民增收和粮食稳定增产,确保我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今年六月以来,我国先后发生了东北和长江流域洪涝灾害,给秋季粮油作物生产带来了一定影响,但在国家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有力推动下,我国秋粮生产整体上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势头。据省级有关部门分析预测,我省今年秋粮作物虽然遭受洪涝灾害的影响,但从整体上看,玉米、水稻和秋油作物仍将取得较好收成,预计总产比去年持平或略增。秋粮生产的稳定发展,为农民增收和粮食部门掌握粮源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随着近年来极端气候的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国际、国内粮食市场走势的不确定性增强,粮食价格上涨压力不断增大。积极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主动掌握粮源,对于稳定宏观经济,管理好通胀预期,增强各级政府粮食调控能力有着重要意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要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指导协调,切实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随行就市敞开收购政策的有关要求,督促入市收购企业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的规定,让农民对粮食收购政策心中有数。要督促各类粮食收购企业积极腾仓并库,挖掘仓容潜力,扩大收储能力。指导企业认真做好收购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器材不足的要抓紧购置,同时,加强对收购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要切实加强引导和监管,提高粮食经纪人的组织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培训,使其学习掌握必要的粮食收购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规范其收购行为;对收购经营量超过政策规定的粮食经纪人,要将其纳入收购许可管理范围,督促其及时申请办理收购资格许可证,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
三、周密部署,加大对秋粮收购工作的分类指导。各级粮食部门要站在对全社会粮食企业管理的角度,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培养和引导各收购主体积极入市。要指导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主动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联系,协调落实秋粮收购资金,充分挖掘仓容潜力,增加收购网点,延长收购时间,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要切实加强对玉米加工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及时发布市场和政策信息,帮助企业正确分析粮食供需形势和价格走势,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的资源优势,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代购、代销、代储等项服务,努力搞活粮食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增效和农户增收。农村粮食经纪人活跃的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探索建立国有粮食企业与粮食经纪人的收购协作关系,拓展收购渠道,规范收购秩序。
四、推进产销合作,确保全年粮食供需平衡。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是实现我省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大中城市、缺粮地区、偏远山区以及灾区的粮食部门,要在抓好本地秋粮收购、力争多掌握粮源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全年粮食供需平衡计划,积极推动省内外、区内外等多种形式的粮食产销合作,确保本地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已建立省内外产销合作关系的,尤其是采购东北粳稻的,要尽早落实资金计划、调运计划和购销计划,充实库存粮源,增强市场调控和供应能力。要加强产销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深化产销合作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及时为企业提供各类市场信息服务和政策支持,为开展产销合作创造条件。
当前,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继续做好救灾粮供应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对当前粮油市场商品状况进行摸底,对库存不足的市场适销粮油商品,要督促指导企业及时组织加工生产,充实库存。要根据当地消费需求特点,积极组织名、优、新、特粮油食品上市,力求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确保粮油食品供应和市场基本稳定,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优质、放心的粮油食品,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