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09-08-1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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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

“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陕粮工发[2009]10

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切实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按照省财贸工会《关于做好2009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陕财贸工字[2009]3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系统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工会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行政,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要将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与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和创业行动相结合,为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创造就业条件。

    二、各单位工会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和助学方式,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多种措施并举,多方筹集助学资金,可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对口资助、结对帮扶、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帮扶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金秋爱心助学”活动。

    三、各单位工会所需助学活动资金,要在行政支持下,采取多项助学帮扶措施解决。在实施多种助学措施后,仍不能按照要求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助学覆盖的,对解决问题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有关范围、程序、要求报上级工会统筹解决。

    四、上级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救助考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子女和在城市上学的农民工子女。重点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子女,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人均补贴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800元左右,考入外省院校的1000元左右。

    五、各单位工会在采取多项帮扶助学措施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电子档案的建档工作,把今年的助学对象及时输入到软件之中。同时,认真做好今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统计工作,认真填报2009年本系统或本单位“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表(附表1)和“金秋爱心助学”资助大学生明细表(附表2)和相关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请书、资助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审核意见)以及附表(2)的电子版,于2009828报局系统工会。

    联系人:陶红源,联系电话:87282609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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