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抗震防汛工作确保储粮安全的紧急通知
省局关于做好抗震防汛
工作确保储粮安全的紧急通知
陕粮产发发[2008]8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当前,我国已进入主汛期,有些省份出现了较大汛情。受“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抗震及防汛工作责任制
各地粮食部门和省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抗震及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上对抗震及防汛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克服松懈心理和麻痹思想,认真分析当前安全储粮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力做好抗震及防汛工作,确保储粮安全。要严格落实抗震及防汛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完善和制定抗震及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健全各类组织,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抗震、防汛组织健全,物资准备充分,重点部位专人看守,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发现险情能及时处置。
二、严密观察,加强防范,严防因措施不力使地震损失扩大
当前,我省仍有一些地方余震不断,各级粮食部门和受地震损失企业要高度重视余震所带来的危害,严密观察、加强防范、落实措施,严防因措施不力使地震损失进一步扩大,严防储粮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对一些轻微裂缝或受损的仓储设施及其他建筑,要采用正确方法,派专人定期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置,并及时上报。二是对一些地基下沉、裂缝严重的设施,要及时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建筑科研单位进行评估,出具鉴定报告及处理方案,并及时将人员、财产及库存粮食转移。三是对已鉴定成为危仓、危房的建筑,要启动报废拆除程序,按程序报批并及时加以拆除,消除危险源。报批期间,建筑物周围要划出警戒线,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进入。
三、各司其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情到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和抗震、地质等部门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当地的天气、水文和余震、地质变化情况,掌握今年汛期安全储粮的主动权;及时组织人员对企业的抗震及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仓储设施因地震受损的粮食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各项抗震及防汛准备工作。各粮食企业要及时完善和制定抗震及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补充防汛所需物资、器材,清理库内外排水沟和蓄水池,维修好排水泵,尽快将地震受损仓房、低洼地储粮转移到安全地带,做到汛期不浸粮、不坏粮,确保储粮安全。
四、方法得当,措施得力,确保粮油安全度汛
汛期气温高、湿度大,是发生粮食霉变、结露和虫害的高峰期,加之受地震影响,仓房屋面防水、地面防潮性变差,为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认清当前安全保粮的新特点,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安全储粮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粮油安全度汛。要及时对可修复的地震受损、年久失修仓房进行检修,防止出现漏雨、坍塌等事故;要严格执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