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的通知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的通知
陕粮产发发[2007]13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垮塌、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山东省邹平县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7]46号)精神,结合我省粮食系统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时组织力量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认真组织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近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要仔细、深入,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效果。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治理。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搞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群查、群防、群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三、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当前我省仍处于主汛期,有些地方的汛情依然严峻,各地、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松懈心里,及时掌握汛情水情的预警预报信息,继续落实好防汛抢险工作的各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所属企业认真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响应速度。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管理工作预案,按照预案及时、有效、科学地进行抢险和处理,防止险情扩大和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