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7-08-2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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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开展

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粮监检发[2007]117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最近,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开展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国家粮食局的《通知》随文转发你们,请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所属县(市、区)粮食局,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抽调得力人员,扎实开展自查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库存检查工作,现就我省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中的几个问题明确如下:

    一、有关粮食库存检查的内容、方法、组织形式、数据汇总与报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粮食局、陕西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转发〈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粮监检发[200781号)及其附件执行。

    二、中储粮管理总公司西安分公司负责组织其在陕直属库的自查工作。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直属库的自查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库存检查。各代储库代储的各级储备粮的自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负责。

    三、91910为各地自查阶段,91115日为省粮食局、中储粮西安分公司复查阶段,915后,中央联合工作组将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抽查。

    四、各单位自查结果(含电子版)及简要工作总结,请于915上报省局。凡有中央储备粮库存的设区市,自查结果在上报省粮食局的同时抄报中储粮管理总公司西安分公司。

    五、本次库存检查不包括各类食用油及油品原料。

    各单位库存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机构人员联系名单及电话,请于91前报送省粮食局。

    联系人:王志军,联系电话:029-8726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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