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赴宝鸡、榆林等地督导调研秋粮收购工作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赴宝鸡、榆林等地督导调研秋粮收购工作

时间: 2025-12-08 1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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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及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局统一部署,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霞同志带队,先后赴宝鸡、榆林等地开展秋粮收购督导调研。

调研组深入宝鸡市岐山县、扶风县,榆林市榆阳区、靖边县,实地查看了秋粮收购点、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产后服务中心及储备库点,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县政府及粮食储备部门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应对今年“秋淋”天气影响、推进秋粮收购、处置不达标粮食、兑付粮款、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汇报。调研组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流通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现场指导。

调研组强调,宝鸡、榆林作为我省玉米主产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细化措施,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一要加强组织协调,迅速响应落实。完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周密部署,统筹做好收购组织、产后服务与产销衔接。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管理与服务,督促公开价格与标准,保障粮款及时兑付。有序推进储备粮轮换,维护良好收购秩序。三要严控质量安全,强化风险管控。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现不达标粮食分类处置与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把好政府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关,加强贸易粮质量监测,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四要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农民利益。运用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妥善解决收购开票等问题。五要守牢安全底线,规范作业管理。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仓储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防范安全事故。六要夯实统计基础,确保数据真实。督促企业健全台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信息,为决策提供可靠支撑。七要做好舆情引导,主动回应关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收购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就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解决农户涉税开票问题,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准备,落实“三张清单”谋划项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宝鸡、榆林市及相关县区政府、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同志,粮食深加工企业、种粮大户、贸易商代表,以及省局有关处室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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